什么是欧盟的RoHS指令?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以便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监管。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2013年1月3日开始执行新指令2011/65/EU(RoHS 2.0),要求检测的项目有六项,分别为:
1、铅(Pb) <10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稳定剂。
2、镉(Cd) <1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开关、弹簧、连接器、外壳和PCB、触头、电池。
3、汞(Hg) <10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温控器、传感器、开关和继电器、灯泡。
4、六价铬(Cr6+) <10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金属防腐蚀涂层。
5、多溴联苯(PBBs) <10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6、多溴二苯醚(PBDEs) <1000 ppm,使用该物质的例子:阻燃剂,PCB、连接器、塑料外壳。
2015年6月4日,欧盟颁布2015/863/EU(RoHS 2.0修订指令),正式将四种有毒有害物质纳入RoHS 2.0管控范围,至此RoHS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新增的四种限制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下:
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1000 ppm,用作PVC的增塑剂,可用作DBP的代用品,还可用做纤维素树脂、乙烯基树脂、丁腈橡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
2、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 <1000 ppm,主要用作PVC增塑剂,PVC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用作绝缘体如电缆和电线。少量DEHP用于其他非聚合物用途,如电子产品的陶瓷或电容器的电解液。
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00 ppm,主要与其他增塑剂配合用于PVC部件中如电缆、插座、管材、减震器,此外还用于一些非聚合物中如油漆、胶粘剂、密封剂和印刷油墨。
4、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1000 ppm,主要在PVC地板中用作增塑剂,在电子电气设备中可能存在于合成皮革、纺织涂层、PVC材料、印刷油墨、密封剂和胶粘剂中。
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示例:
1. 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 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钟表等。
3. 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乐器等。
4. 工业设备:各种类型的工业设备,包括机械、控制系统和工业制造设备,如果其中含有电气或电子元件,则必须符合RoHS。
5. 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6. 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7. 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8. 汽车电子产品:车载娱乐系统、导航系统和发动机控制单元等。
9. 照明产品:LED灯和荧光灯等。
10. 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等
11. 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2. 科学仪器:带有电子元件的实验室仪器等。
在欧盟、阿联酋、中国、新加坡、乌克兰、日本、土耳其、韩国、沙特阿拉伯、印度、塞尔维亚、越南和阿曼等国家和地区销售的电子电器设备必须遵守RoHS,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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