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尼日利亚不法商人诈骗方式
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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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尼贸易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双边贸易纠纷也不断增多。
一、不法尼商传统诈骗手段
(一)利用付款方式行骗
案例1: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尼商以电子邮件方式骗取我公司信任,随后以付款交单(D/P)的付款方式谈成一笔交易,待我公司发货后尼商以种种理由拒付货款,并诓骗我公司的提货单,致使我公司遭受损失。
案例2: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双方签订了合同,尼商预付了10%的定金,并承诺发货后凭提单副本付款。货物发出后,我公司迟迟没能收到货款,经多次追问尼商才回复说资金周转有困难,要求我公司提供正本提单提货,否则,我公司将要支付大笔的港口滞期费,如不支付港口滞期费,货物将被海关没收拍卖。我公司提出要求退货,尼商又称必须付清全部关税和费用后才能退货,我公司迫于无奈只得将提单交给尼商,尼商拿到提单后便杳无音信。
(二)假借政府采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案例3: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其自称是尼联邦政府某部门的代理。尼商称需采购一万个玻璃桌子,我公司报价后,尼商声称我公司已中标,并愿以100%前T/T的方式采购,但需要我公司来尼签署其联邦高等法院认可的合同,或者委托尼当地律师代为签署,条件是我公司需交纳律师费并在政府登记,交付注册费。我公司交付上述费用后,再也无法联系上该尼商。
(三)小额采购获取信任后,实施大诈骗
案例4:我公司先后向某尼商出口数批小额货物并安全收汇,双方合作融洽。后双方又签订一笔金额较大的合同,尼商预付30%定金,并承诺发货后凭提单副本支付余款。发货后,我公司多次催促,尼商寻找各种理由拖延。货物到达港口后,尼商通过海关人员清黑关提取了货物。
以上三种方式为不法尼商行骗的惯用手段。尼商支付少量定金骗取我企业发货,货物到港后故意不提货、不付款或与海关官员串通拍卖货物;另外,不少尼商常以政府采购名义骗取注册费和保证金及骗取赴华邀请函等。欺骗熟客也是尼商惯用的一种诈骗方式。尼商往往在第一单信守承诺,及时付款以获得我公司的信任。之后待双方签署金额更大的合同时,尼商便开始进行诈骗。
二、不法尼商新型行骗手段
除上述尼商常用的传统行骗手段外,近年来还出现了新型尼商诈骗案件。
(一)抢注品牌商标,以假乱真
案例5:我公司A产品在尼热销,与一尼公司有多次贸易往来。该尼公司后未在我公司授权下,自称是我公司A产品在尼甚至整个西非地区代理,并据此到尼警察局举报所有其它的A产品进口商违法,甚至到法院起诉其它的A产品代理商,指控通过正规途径进口到尼的正牌A产品。同时尼公司到尼标准局非法注册了A产品的品牌,并开始委托他人非法生产A产品,通过以假乱真牟取高额非法收益。
分析:部分尼商在尼当地拥有广泛的政府人脉关系,熟谙尼当地法律。他们利用尼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混淆视听,以假乱真,对我企业在尼开拓市场影响很大。
(二)通过黑客手段,实施网络诈骗
案例6:我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邮箱被盗,不法尼商借此邮箱与客户沟通,要求客户变更货款汇款账号,致使客户根据虚假账号信息汇款被骗。
案例7:尼黑客入侵我外贸企业的电子邮箱,然后利用窃取的邮箱篡改了收款账号,以致我企业将货款汇至黑客账户,导致被骗。
分析:近期网络黑客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多发于我电子商务贸易发达的地区,如义乌、深圳、广州等。黑客入侵我企业的电子邮箱账户,然后用电子邮件通知客户虚假的收款账户。因外贸联系通常是电子邮件,很多公司在汇款后很久才知道被骗,而这时候已经错过了冻结账户、追查嫌疑人的黄金时期,导致货款无法追回。
(三)通过非法汇款敲诈
案例8:我公司账号在与尼方联系中外泄,不法尼商从第三国将外币汇入账户,之后会有多家尼公司要求索回款项,甚至通过当地警局将我公司人员拘留,并趁机敲诈勒索我公司。
分析:不法尼商借汇款之名,行诈骗或洗钱之实。
三、应对建议
尼日利亚经济诈骗活动十分猖獗,我企业在与尼商接触时,应提高警惕,切实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贸易风险。
(一)采取保守稳妥的收款方式。
我公司在与尼商贸易往来时,需严格支付条款,要求100%T/T预付;或T/T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在发货前T/T支付;或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并一定要求欧美等第三国具有国际信誉的银行保兑。
(二)不要轻信政府采购
尼政府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会委托某个商人私下以其名义进行采购。我公司不要轻信带有尼日利亚政府标示的文件,这很可能是不法尼商伪造的。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我公司都不要轻易付款。
(三)加强知名品牌保护力度
尼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健全,假冒伪造商会充斥市场。我企业在开拓尼市场时,应选取与信誉资质较好,实力较强的尼商合作,同时应从战略上重视自我品牌保护。
(四)注重保管公司信息安全
一、不法尼商传统诈骗手段
(一)利用付款方式行骗
案例1: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尼商以电子邮件方式骗取我公司信任,随后以付款交单(D/P)的付款方式谈成一笔交易,待我公司发货后尼商以种种理由拒付货款,并诓骗我公司的提货单,致使我公司遭受损失。
案例2: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双方签订了合同,尼商预付了10%的定金,并承诺发货后凭提单副本付款。货物发出后,我公司迟迟没能收到货款,经多次追问尼商才回复说资金周转有困难,要求我公司提供正本提单提货,否则,我公司将要支付大笔的港口滞期费,如不支付港口滞期费,货物将被海关没收拍卖。我公司提出要求退货,尼商又称必须付清全部关税和费用后才能退货,我公司迫于无奈只得将提单交给尼商,尼商拿到提单后便杳无音信。
(二)假借政府采购之名,行诈骗之实
案例3:我公司通过互联网结识一尼商,其自称是尼联邦政府某部门的代理。尼商称需采购一万个玻璃桌子,我公司报价后,尼商声称我公司已中标,并愿以100%前T/T的方式采购,但需要我公司来尼签署其联邦高等法院认可的合同,或者委托尼当地律师代为签署,条件是我公司需交纳律师费并在政府登记,交付注册费。我公司交付上述费用后,再也无法联系上该尼商。
(三)小额采购获取信任后,实施大诈骗
案例4:我公司先后向某尼商出口数批小额货物并安全收汇,双方合作融洽。后双方又签订一笔金额较大的合同,尼商预付30%定金,并承诺发货后凭提单副本支付余款。发货后,我公司多次催促,尼商寻找各种理由拖延。货物到达港口后,尼商通过海关人员清黑关提取了货物。
以上三种方式为不法尼商行骗的惯用手段。尼商支付少量定金骗取我企业发货,货物到港后故意不提货、不付款或与海关官员串通拍卖货物;另外,不少尼商常以政府采购名义骗取注册费和保证金及骗取赴华邀请函等。欺骗熟客也是尼商惯用的一种诈骗方式。尼商往往在第一单信守承诺,及时付款以获得我公司的信任。之后待双方签署金额更大的合同时,尼商便开始进行诈骗。
二、不法尼商新型行骗手段
除上述尼商常用的传统行骗手段外,近年来还出现了新型尼商诈骗案件。
(一)抢注品牌商标,以假乱真
案例5:我公司A产品在尼热销,与一尼公司有多次贸易往来。该尼公司后未在我公司授权下,自称是我公司A产品在尼甚至整个西非地区代理,并据此到尼警察局举报所有其它的A产品进口商违法,甚至到法院起诉其它的A产品代理商,指控通过正规途径进口到尼的正牌A产品。同时尼公司到尼标准局非法注册了A产品的品牌,并开始委托他人非法生产A产品,通过以假乱真牟取高额非法收益。
分析:部分尼商在尼当地拥有广泛的政府人脉关系,熟谙尼当地法律。他们利用尼当地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混淆视听,以假乱真,对我企业在尼开拓市场影响很大。
(二)通过黑客手段,实施网络诈骗
案例6:我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邮箱被盗,不法尼商借此邮箱与客户沟通,要求客户变更货款汇款账号,致使客户根据虚假账号信息汇款被骗。
案例7:尼黑客入侵我外贸企业的电子邮箱,然后利用窃取的邮箱篡改了收款账号,以致我企业将货款汇至黑客账户,导致被骗。
分析:近期网络黑客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多发于我电子商务贸易发达的地区,如义乌、深圳、广州等。黑客入侵我企业的电子邮箱账户,然后用电子邮件通知客户虚假的收款账户。因外贸联系通常是电子邮件,很多公司在汇款后很久才知道被骗,而这时候已经错过了冻结账户、追查嫌疑人的黄金时期,导致货款无法追回。
(三)通过非法汇款敲诈
案例8:我公司账号在与尼方联系中外泄,不法尼商从第三国将外币汇入账户,之后会有多家尼公司要求索回款项,甚至通过当地警局将我公司人员拘留,并趁机敲诈勒索我公司。
分析:不法尼商借汇款之名,行诈骗或洗钱之实。
三、应对建议
尼日利亚经济诈骗活动十分猖獗,我企业在与尼商接触时,应提高警惕,切实加强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贸易风险。
(一)采取保守稳妥的收款方式。
我公司在与尼商贸易往来时,需严格支付条款,要求100%T/T预付;或T/T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在发货前T/T支付;或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付款,并一定要求欧美等第三国具有国际信誉的银行保兑。
(二)不要轻信政府采购
尼政府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会委托某个商人私下以其名义进行采购。我公司不要轻信带有尼日利亚政府标示的文件,这很可能是不法尼商伪造的。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我公司都不要轻易付款。
(三)加强知名品牌保护力度
尼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健全,假冒伪造商会充斥市场。我企业在开拓尼市场时,应选取与信誉资质较好,实力较强的尼商合作,同时应从战略上重视自我品牌保护。
(四)注重保管公司信息安全
网络给贸易带来了便利化,同时也带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网络诈骗成本低,并且波及范围广,我公司一定要注意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要将公司账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接受任何可疑的人向公司账号汇款的要求。不要对诈骗邮件作任何答复,在与客户交流时多贯彻安全防范意识,在网络上传递重要资料,如合同、汇款账号、信用卡号,要电话与客户先期确认。
来源:驻尼日利亚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