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介绍
根据加蓬共和国的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所有出口至加蓬的货物,必须提供BIC号码。BIC是BIETC的简称,翻译成中文统称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每一份提单都需要申请一份跟踪单,跟踪单必须在货物装货前或装货时预先申请,正式签发的BIC文件必须在船开后,最晚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否则将导致货物在目的港被扣留或产生罚金。
需要办理加蓬BIC/BIETC的港口:加蓬BIC,加蓬BIETC,利伯维尔BIC,利伯维尔BIETC,奥文多BIC,奥文多BIETC,让蒂尔港BIC,让蒂尔港BIETC。
加蓬BIC办理需要提供的文件: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目的港清关用的箱单发票(发票上需要体现出FOB货值,运费,保费(如果CIF条款)以及贸易条款)
3、正本提单扫描件(如果需要先分配BIC号码,可以先提供带有准确SHIPPED ON BOARD日期的船公司格式提单)
加蓬BIC办理流程:
1、按照以上要求将申请文件发送到我司。
2、我司收到贵司的申请文件后,会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核算出该票BIC的费用,与贵司确认好费用支付方式后,根据支付方式出具费用明细给贵司安排付款。
3、我司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核,文件无误后会根据贵司提交的文件信息出CTN号码,贵司需要将此号码提供给船公司,并按照船公司和收货人的要求显示在相关文件上。
4、我司操作人员会对贵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指导修改,文件无误后根据贵司提供的资料制作BIC DRAFT草本供贵司确认。
5、收到正本提单后我司会系统上传并提交目的港审批机构最终审核批复,目的港审批机构正常审批时效为2-3个工作日。
5、BIC批复后,我司会将批复的正本BIC证书通过邮件发送给贵司,转发给收货人目的港清关使用即可。BIC为电子货物跟踪单,正本文件为PDF格式电子版本,没有纸质证书。
适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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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标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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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